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日前,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“小慧君”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封号引发热议。此前,“小慧君”发视频哭诉被老板性骚扰,且老板强迫其签订含有霸王条款的合作协议。然而事情真相是,“小慧君”为达到低成本解约目的,不惜捏造事实,与多名网红联手策划老板性骚扰的苦情戏码,对老板及其家人造成心理上、名誉上的巨大伤害,对公司及其他员工造成经济上、品牌上的巨大损失。
虚构的“控诉”能够引发轩然大波,其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。目前,我国《刑法》缺乏针对“网络虚假信息和谣言”的明确规定,互联网领域立法存在空白,对网络造谣者的惩处往往较轻,低违法成本致使造谣行为时有发生。加之网络水军的推波助澜,以及部分网友非理性“跟风”,很容易造成网络谣言持续发酵升级。作为法治社会公民,我们应克服情绪化心态,客观理性看待问题,自觉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,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。
强化社会大众依法维权意识。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,使用合法合规的方式方法,不仅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,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强化社会大众依法维权意识,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。对于劳动纠纷、财产纠纷等常见问题,广大民众可以通过劳动仲裁、人民调解、法院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。
提升广大网民理性认知水平。信息化时代浪潮下,网络谣言掺杂在海量信息中,部分民众因信息掌握不及时、不对称,以及受自身价值观念、理解认知影响,往往容易过度情绪化跟风,甚至成为谣言的助推者,污染网络空间,误导公众舆论,严重的甚至会破坏社会稳定,危害公共安全。广大民众要了解网络媒体的属性功能,明晰传播信息过程中的责任义务以及规则要求。出现网络谣言时,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影响力、有责任感的网络达人,及时对网络热点事件开展正面评论,通过微信、微博以及主流媒体广泛转发推广,引导广大网民形成正确的认知。
加大违法造谣监管惩戒力度。在大多数违法造谣案例中,被造谣一方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精力、财力来自证清白,即便还原了真相,心理伤害和声誉损失也难以抚平。而造谣一方,几乎不用付出什么代价,甚至还能全身而退。造谣者之所以敢屡屡以身试法,究其根本在于对违法造谣的监管薄弱、惩戒乏力。对此,一方面,互联网平台应强化信息监管,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,从源头遏制谣言滋生。另一方面,网信部门应提升技术手段,加强动态预警监测,提高溯源追踪能力;公安部门应加大调查惩处,提高网络谣言违法成本,让造谣者闭嘴,让传谣者住手。同时,有关部门要针对网络造谣的重大危害、惩处办法、典型案例等广泛宣传宣讲,以案为鉴、以案为戒,以案示警、以案促改,凝聚不能造谣、不敢造谣、不想造谣的社会共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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